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五莲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五莲县垃圾压缩清扫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 五莲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人: 逄金荣
联系地址: 五莲县人民路 1067 号 联系电话: 0633-52330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五莲县富强路 109 号
联 系 人: 段智永
联系电话: 0633-2258617
电子信箱: wlztbduan@126.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五莲县垃圾压缩清扫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8 吨垃圾压缩车 3 台, 3 吨、 8 吨干式扫路车各一台。
招标项目编号: WL-ZFCG2015-024
以上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项目说明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
2 、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厂商。
3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03 月 27 日至 2015 年 04 月 03 日(上午 8 : 30 - 11:30 时,下午 14 : 00 - 17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 109 号东楼四楼)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1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 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生产许可证;
3 、 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申请格式见附件。
4. 售价: 200 元 / 套,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 年4月16日14:00-14:30,采购代理机构在五莲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五莲县城富强路109号)开标室 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4月16日14:30。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4月16日14:30在五莲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五莲县城富强路109号)开标室 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 (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