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无锡华光新动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惠联热电1#2#6#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需要采购3套烟尘仪。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投标人具有近1年以来(2016年至今)烟尘仪的生产、销售业绩3份(单份合同金额须在20万元以上)。
2.1.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环保部提供的型式批准证书(CMC)和适用性检测报告(此项为投标前提,投标书中必须附此复印件),适用性检测报告必须是用在类似超低排放的排放口的应用,如果不能提供适用性检测报告则必须至少提供已经在环保部监测总站上可查询到该产品已经通过适用性报告初测并且测试点必须为国家超低排放示范项目名录可查的排放口应用。
2.1.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 2017年2月10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7年2月4日至 2017年2月10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1年以来(2016年至今)烟尘仪的生产、销售业绩合同,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2月 27日 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华光新动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
联系电话:0510-82830787
联系人: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