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太平镇煤矿湿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邹发改投资【20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邹城市鲍太路以西,湖心岛水域南。
2.3建设规模:邹城市太平镇煤矿塌陷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总设计处理规模为8万m3/d,本期处理规模3万m3/d,占地面积小于130亩。
2.4计划工期:2015年 4 月 21 日计划开工,2015年 6 月 10 日计划竣工,总工期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太平镇 地 址: 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邮 编: 273517 邮 编: 250011
联系人: 吕伟 联系人: 潘爱成、樊仙仙
电 话: 0537-5469139 电 话: 0537-5111099
传 真: 传 真: 0537-51110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5563144048@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5317989(政府投资工程交易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察科)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