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招标公告(第二次)
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项目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招标,本项目一次公告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特此进行二次公告,现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工程概况:
大唐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获得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本项目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为此,特编制此招标文件,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报告编制单位。
电厂厂址位置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内。
1.3工程技术条件
1.3.1本工程一期建设2×350MW 超临界空冷燃煤供热机组,并留有再扩建2×350MW机组的条件。
1.3.2本工程建设厂址已在可研报告及审查纪要中明确,但投标人可根据简要的技术经济比较,进行厂区总平面的优化布置,项目建设场地为山前冲击洪扇倾斜戈壁平原内,地势平坦开阔,无不良地质作用。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厂区地震烈度为7度。
1.3.3电厂本期工程燃煤由 天池能源有限公司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供应,按设计煤种年需燃煤211.85万吨,燃煤全部采用公路运输。
1.3.4本期工程拟采用间接空冷的冷却方式。
1.3.5本期工程排灰渣和石膏考虑综合利用。
1.3.6本期工程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施、烟气脱硝设施。
1.3.7本期工程厂址出线以220kV 一级电压等级向西出线,再转西北接入吉木萨尔220kV变电站,线路长约8.5km。
1.3.8项目可研送审本期工程发电静态投资估算为276941万元。
1.3.9工程拟定于2015年9月8日开工,2017年7月20日第一台机组投产, 2017年10月20日第二台机组投产。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承包商应负责的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下:
2.1资料提供;
2.2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文件;
2.3 现场环境监测和调查;
2.4 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评价(不含地下水勘察)
2.5 组织项目会议,包括:环评报告审查及专家评审费;
2.6 协助招标人取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3.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厂址位置: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内;
灰场:在工业园东南方向拟选了一个山坡地干灰场作为本项目的配套灰场;
4.工期要求: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取得环保厅审查意见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供招标人审查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终稿。
5. 资金来源:资本金由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出资,资本金以外的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6. 投标人资格和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年审有不良记录及基本合格(包括基本合格)以下的单位不得投标。
(3)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
(4)近五年完成至少2个以上,30万千瓦机组级以上燃煤热电联产,火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国家环保部批复,出具合同和批复文件相关复印证明。
(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7. 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报名和购买标书的时间:2015年3月27日~4月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和购买标书的地点: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3、报名联系人:王旭
4、购买标书联系人:颉东玉
5、联系电话: 010-51967750
6、电子信箱:chinapowerbid@126.com
8、购买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通过后请按照网站的账号和金额电汇;标书费电汇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以他公司名义代 汇,并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所付标段的招标编号(如FW0XX);电汇完成后请将电汇底单扫描件(jpg格式)上传到网上,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出售、招标平台与集采平台咨询、退还保证金电话号码统一为:4000048989,在语音提示中选择集采招标部。
四、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开标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