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始兴县清化河上游区域隘子镇和司前镇、马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1 、问:招标文件P29“ 2.2.3 (1)资信业绩评分”中“投标人实力”中第2条“具备升级环保产业协会认定的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认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污染修复),得3分,其他不得分”。目前“污染修复”资质隶属于“环境工程”设计资质中,应由各地区住建部门认定、颁发,且协会不具备资质认定能力,该条评分标准存在明显错误,是否应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3分,其他不得分”
答:该条评分标准不存在错误。
2 、问:招标文件P29“ 2.2.3 (1)资信业绩评分”中“投标人获奖情况”中第2条“环境保护优先示范工程”为广东地区的特定奖项名称,该条设置对其他地区投标人存在明显不公平。
答:本项“环境保护优先示范工程”本意为“环境保护优秀工程”,现本项评分细则修正为“2、投标人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项目被评为省级或以上环境保护优秀工程或环境保护优秀示范工程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3 、问:招标文件 P94“发包人要求”中第5行“UPVC管道(DN300)700米”,与光盘资料中“始兴县清化河上游区域隘子镇和司前镇、马市镇高水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终稿)”中P2页“UPVC管道(DN300)7000米”描述有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UPVC管道(DN300)700米”为准。
招标人: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