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理祥云青海湖二期工程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水规计〔2014〕35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大理祥云青海湖二期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理祥云青海湖二期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理祥云青海湖二期工程从宾川县大青山隧洞出口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大理祥云青海湖二期工程第六标段:提水管道采购与安装及土建工程(二次招标)。主要由提水管道、拦污栅及安装提水管道的支墩、镇墩等组成。泵站提水管道由主管(从水泵出水控制阀外侧起至出水池止)、支管、弯管、卜型岔管、伸缩节及进人孔等组成。压力管道采用焊接钢管,露天分段式明管铺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六标段:提水管道采购与安装及土建工程(二次招标)。【报名时审核(1)、(2)条要求,其余(3)-(6)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则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或金属结构生产企业。(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5)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6)其它要求: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局开具的2014年6月份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规定的处罚时间内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申请人于
以上“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存档。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8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进场交易证明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理祥云青海湖二期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 章建荣
电 话: 1591124268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龙路龙华街口世界花苑含笑苑二单元102室(分部)
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总部)
联系人:任洪坤
电 话:0871-65124470(分部) 0871-65015607(总部)
传 真:0871-65124470(分部) 0871-65015383(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