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已由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设[2016]6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35%的市财政投资和65%的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至王新庄污水处理厂;
2.3 建设规模:总概算投资为 9869 万元,设计再生水输送规模为10万吨/日,敷设 DN1200再生水管道约8.2 公里(采用顶管、开挖等施工方式,管材为球墨铸铁管、钢筋砼管及钢管)及再生水泵房相关设备采购、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
2.4 本次招标范围: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线切改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维护等阶段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中标工期内完成;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8本次招标工程总概算投资986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投资6546.18万元,设备费用466.79万元,其他费用21万元,联合试运转费3.5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1)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类似市政管线项目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3年1月1日以来必须监理类似市政管线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出具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报名。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投标人单位简介;
(3)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须注册于现投标单位)、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监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7)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8)投标人企业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盖有骑缝章的合同原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骑缝章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显示项目总监姓名,否则无效);
(9)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和资格条件3.6条第2)、3)款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余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徐工 郑工
电 话:0371-63976573/63976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