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德化县乡镇(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德化县乡镇(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XSCGDH2017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5069172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杨小姐 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DH2017005
二、项目名称:德化县乡镇(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污染工程专项资格证书(应含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专项临时设备安装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2.4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02月14日起至2016年02月22日止。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02月14日起至2016年02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7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506917268。监督部门:德化县采购办。
十二、招标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投标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项目名称:德化县乡镇(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XSCGDH2017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
联系方式:林先生 135069172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杨小姐 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德化县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DH2017005
二、项目名称:德化县乡镇(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项目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环境污染工程专项资格证书(应含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专项临时设备安装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2.4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02月14日起至2016年02月22日止。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02月14日起至2016年02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7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杨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506917268。监督部门:德化县采购办。
十二、招标文件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投标保证金专户: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