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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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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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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G1506011506000797007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27呼市至东胜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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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府办明电[2016]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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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市级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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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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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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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内容 |
标段(包)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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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1506011506000797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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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一标段 |
编制省道27呼市至东胜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组件办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
其它 |
1800000. 00 |
呼和浩特市境内、鄂尔多斯市境内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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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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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中含交通运输)(以资质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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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以职称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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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至今,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揽过至少1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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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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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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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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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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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企业和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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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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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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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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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1日 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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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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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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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1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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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元)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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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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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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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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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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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委派委托代理人(即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投标单位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电子版(U盘或光盘)和纸质版投标文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8)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至今, 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9)提供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人员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原件 (10)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需要携带的原件; (1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书原件;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单位将有可能否决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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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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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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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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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CBD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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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罗群 |
联 系 人: |
张明、毛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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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47715300 |
电 话: |
0477- 8319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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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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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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