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锅炉燃烧器及相应控制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层307室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08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