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景洪市景哈乡澜沧江右岸曼光至曼龙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景哈乡澜沧江右岸曼光至曼龙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
2.2 项目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景哈乡澜沧江右岸。
2.3项目规模:景洪市景哈乡澜沧江右岸曼光至曼龙段岸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整治水位按10年一遇洪水位考虑,工程级别为5级,治导线总长度3291.55米。
2.4投资金额:本次招标5.76万元。
2.5招标规模及范围:景洪市景哈乡澜沧江右岸3291.55米河道治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环评竣工验收的招标。
2.6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5.7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控制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编制工期:15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5.3 企业2013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编制业绩,并在人员、技术配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报名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0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7.2报名人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证。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后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陈景龙 电 话:0691-2217793
地 址:傣江南酒吧街b3栋澜江8号金江南商务酒店旁
邮 编:6661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温滢
电话/传真:0691-2195111 13708811137
地 址:景洪市勐海路10号3栋(曼景兰古城农业银行正对面)
邮 编:666100 电子邮件:ynzfbn@163.com
2017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