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生产废水临时处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JDZFCG2015-050
2. 项目名称:生产废水临时处置工程
3. 预算金额: 250 万元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
4. 供应商在近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6. 近 2 年有过类似的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4. 近 2 年类似的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四、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 时间:请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至 2015 年 4 月 2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75 号泰宸汇金商务楼 907 室);
3. 售价: 1000 元 / 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 / 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2015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00 (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 /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118 号行政大楼 B306 室)。
六、 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 75 号泰宸汇金商务楼 907 室
3. 电话号 码: 021-39523607
4. 传真号 码: 021-39523607
5. 联系 人:顾维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