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龙发改审批【2010】228号、龙发改审批【2014】83号、龙发改审批【2014】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批【2014】83号、龙发改审批【2014】8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泉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
2.2建设规模:调节池、生化系统、加药间、控制室、化验病理室及安装工程等。
2.3建设地点:龙泉驿区龙工北路以南,龙一环路以北,建材路西侧。
2.4招标范围:调节池、生化系统、加药间、控制室、化验病理室及安装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7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中标后工期必须满足工程整体建设进度要求,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甲级(业务范围应包括:废水、废气、环境在线监控与预警系统)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近3年(2012,2013,2014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财务要求:近3年(2011,2012,2013年)无 亏损;业绩要求: 近3年(2012,2013,2014年)已完成三个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具备一个四川省省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3.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持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不含临时,必须已注册于投标人),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质(不含临时,必须已注册于投标人),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3月26日至 2015 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4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注: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注: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壹万元,图纸退还,不计利息。(若有缺页及污损,押金不予退还)。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4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4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09号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4865567
传 真: 028-8486556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2楼3-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5528361110、028-86764737
传 真: 028-86764737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