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地点: |
前川街、横店街、滠口街、三里街、武湖街、六指街。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施工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黄陂区堤防加固3.775公里,拆除废弃涵闸2座,封堵废弃涵闸2座,拆除新建涵闸1座,维修加固涵闸2座,处理堤防渗漏0.73公里,维修防汛路面18408m2,维修堤防管理房3处,(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此工程施工招标。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305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政办[2016]142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7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7-02-17 10:42 ~ 2017-02-22 10:42 |
| 投资总额(万元): |
305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1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另行通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7-03-01 09:3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221号603室,田汉大剧院对面)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总段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7-03-03 16:30 ~ 2017-03-04 16:3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7-03-06 10: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招标人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221号603室,田汉大剧院对面)对下列证件进行原件核验: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以为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二维码须清晰可扫)、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水利安全标准化证书、权威机构认证的通过国家体系认证证书;3.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期满或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提供“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2016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及出现违约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4.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岗位证书、职称证(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2016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 5.拟派本工程五大员上岗证、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C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2016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 6.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 7.投标人201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工程业绩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一个类似工程); 8.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入鄂企业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申请人若未按要求递交将视为核查不合格,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全程参与投标;(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间存在控股或隶属关系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4)本项目资格预审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5)原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6)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武汉建设网等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注:1、本项目的类似工程指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 |
| 备注: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组织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审查,当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少于3名且没有超过7名(含)时,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评审。当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7名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确定前7名(含)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