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项目(城北片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平果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地区[20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平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配套等多渠道解决,招标人为广西平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2)2016030G
2.2 工程名称:平果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项目(城北片区)工程总承包招标2.3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平果县马头镇城北片区,马头镇上岜排屯南侧。
2.4 建设规模:位于马头镇城北片区上岜排屯南侧(兴平路旁),占地面积77.84亩,总建筑面积159250.70┫,计划安置群众1568户6272人。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移民安置房,建设配套用房有:底层商铺、物业管理用房、配套服务用房等;以及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给排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
2.5 项目总投资:估算价2.6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价2.33亿元。
2.6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
计划工期:837天。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1)总体方案设计及单体方案设计;(2)初步设计、概算编制;(3)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4)抗震设计;(5)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6)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以上人员须提交近3个月(2016年10月——2016年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要求提供诚信库页面截图)。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价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100000┫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或者设计费金额为200万以上。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身份证原件,到平果县交易中心(平果县铝城大道东段金山嘉源旁环保办公大楼203会议室) 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还需提交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到平果县交易中心(平果县铝城大道东段金山嘉源旁环保办公大楼203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9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平果县交易中心(平果县铝城大道东段金山嘉源旁环保办公大楼203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交易服务单位
平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果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0776-5820848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平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果县马头镇铝城大道东段龙景世家
邮 编: 531409
联 系 人: 凌工
电 话: 0776-5828672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陈工
电话、传真: 0771-2850120
2017 年 2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