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段名称:滨海西大道东侧道路一期工程潘涂发展用地外围排水设施(B标段)(监理)
答疑阶段:答疑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滨海西大道东侧道路一期工程潘涂发展用地外围排水设施(B标段)(监理)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参加本次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企业:(1)“在厦水利企业资质备案系统”备案的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在厦备案的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中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下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标准表”的要求中: 1、“总监理工程师”职称岗位资格等要求修改为:“本工程属市政、水利水电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为 三 建设工程项目,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上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被停接任务等处罚,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截标前不得在代建项目或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但可以在本项目中兼任除专业监理工程师外的一职。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称岗位资格等要求增加:“或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主导专业修改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监理员”职称岗位资格等要求增加:“或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4、附注9修改为:以建设部颁发的监理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该企业及本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在“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以水利部颁发的监理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该企业及本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在“在厦水利企业资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5、增加附注10:以水利部颁发的监理资质投标的投标人,其拟派的监理人员应配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证书;以住建部颁发的监理资质投标的投标人,其拟派的监理人员应配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证书。投标人需选择其中之一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不响应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第32页中“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要求“评分标准第(3)条款修改为:“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否决其投标。”
四、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修改为: 自2017年3月6日上午 8 时 00 分起 至2017年3月6日上午 9 时00分止 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信息发布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7年2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招标办备案。
招标人: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