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一催化再生烟气达标排放改造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一催化再生烟气达标排放改造安装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一催化再生烟气达标排放改造。
2.2建设地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石炼路1号)。
2.3建设规模: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666.74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9月10日
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程期。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安装工程(此次招标只包括该项目安装工程,不包括桩基检测、抛丸除锈集中防腐及建筑工程)。
2.8质量要求:不分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成功投运。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9 HSE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三人以上职业卫生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3)报中国石化火灾、爆炸、放射事故为零;
(4)报中国石化环境事件为零。
2.10 因该项目为装置内改造项目,生产和施工同时作业,需和生产部门密切配合,要求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熟悉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流程和现场施工安排。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持有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纸质证书: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1年以来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业绩,申请人可提供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因该项目生产和施工同时作业,需和生产部门密切配合,要求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熟悉石油化工行业生产流程和现场施工安排,石油化工装置区内新建或改造业绩申请人可提供一项或多项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201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2011年以来担任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HSE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国家安全执业资格证,5年以上HSE管理工作经验。
(4)要求申请人企业及拟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4.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7 年 2月 20日至 2017 年2 月 24 日(工作日,每天 8时 0 分至 17 时 00 分);
(2)购买地点: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6.3在距开标日期四天前存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账户内,开户行:建行石家庄炼油厂分理处,账户号码:13001615508050500485
持存款证明到石炼化财务处换取收据,并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投标保证金收据影印版,开标当天将查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1、存款单上注明准确的交款单位名称;
2、资金来源写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财务部 蒋翔海,电话 8086243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7 年 3 月 15 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2017 年 3 月15日 10 时 00 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6.4递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石炼路1号。
7.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石炼路1号;
邮编: 050099
联系人: 曹景、马倩
电话: 0311-80861456、80861617
电子邮箱: caoj.sjlh@Sinopec.com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