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农总发改字[2014]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2.2建设规模:一标段管护用房48平方米,晒水池4000立方米,大棚4栋等,二标段苗木130000株
2.3计划工期: 一标段2015年4月20日计划开工, 2015年5月19日计划竣工,共30日历天,二标段合同签订后20天内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招标及苗木采购
2.5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管护用房48平方米,晒水池4000立方米,大棚4栋等,二标段苗木130000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606室携带第4.3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一标段投标人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信用评价手册、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开标二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51933881
201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