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高新区江滨公园环境整治工程续建已经吉市政函【2015】2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道路、景观工程等。其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高新区。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9月30日,工期195日历天。年1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投标人投标,一经查出或接到举报核实属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3.7 投标人需持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市青年路天江小区7号楼)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五证合一无需提供)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拟参与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持相关证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无在建工程)及相关社保证明、被授权人社保证明,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均为2000元,监理每套售价均为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提供人民币2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提供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
联系人:石宇 联系电话:0432-6479887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中海紫御江城1-109号
联系人:迟丽丽 联系电话:0432-62681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