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新城热电厂#1、3、4脱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WHRD2017-02-11
2.招 标 人: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新城热电厂#1、3、4脱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5.招标范围: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1、3、4脱硫工程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已设置湿式电除尘器),并校核改造现有制浆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及工艺水等系统,以保证脱硫公共系统可满足全部脱硫系统满负荷运行需要并留有一定裕量。改造后的烟气系统在设计煤种(硫份1.8%,入口SO2浓度按5000mg/Nm3(干基,6%O2)、灰尘浓度按30mg/Nm3计算)、锅炉最大连续工况(BMCR)、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硫率保证值≥99.3%,出口SO2浓度≤30mg/Nm3(干基,6%O2),排烟温度>50℃,吸收塔出口粉尘≯15mg/Nm3。出口雾滴浓度≯25mg/Nm3,本次改造吸收塔内增加喷淋系统1套备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亿及以上;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提供的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技术合格,设计方案等合理合法合规,具有科学可靠的先进技术;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甲级(或国家级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国家执业(职业)注册资格的主要设计人员;6.具备近三年内5家240t/h及以上锅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工程设计且连续运行两年以上的有效业绩,注: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可去掉价格);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具有关联关系、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 投标人全称;
(2) 投标人企业简介;
(3) 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2.电子邮件报名: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下列邮箱yutang0856@163.com(响应函须另提交WORD可处理电子文档1份)。
3.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6日上午8:30-11: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3:30-17:00,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702)。逾期不接受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3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9:00。
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威海市古寨西路158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702室
联 系 人:张红余
电 话: 0631-5212736/13754608022
电子信箱:yutang085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