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名称: |
舟山石化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
| 竣工期: |
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
| 项目概况: |
舟山石化20万Nm3/h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移交承包项目,烟气满足舟山石化更加严格的指标要求:出口烟尘排放浓度低于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3(设计最大负荷能够达到零排放要求)。 项目主要实施范围包括脱硝、除尘、CEMS系统、原有1#锅炉烟道改造部分以及脱硝除尘系统配套内容。 舟山石化热电装置烟气量为20万Nm3/h(干基),氮氧化物浓度为<200mg/Nm3(干基),颗粒物为30mg/Nm3(干基),烟气温度在脱硫塔前110℃,经脱硫塔后50℃。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舟山石化20万Nm3/h烟气超低排放装置以及公用系统与装置公用系统之间的衔接和改造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现场服务、性能保证、试运行和移交,即本项目烟气超低排放项目采用建设移交模式。 |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马岙街道北部港区-中海石油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舟山石化20万Nm3/h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建设移交承包项目,脱硝、除尘、烟道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出资比例: |
100%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资格要求: |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责任(设计方、施工方以及经营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整,或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5000万元整。
2.具有法人资格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
3.设计院资质及施工单位资质要求:设计院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a.联合体设计单位: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成功承担过总规模20万Nm3/h烟气超低排放即脱硝、除尘、烟道改造等环保建设或改造项目的详细设计,目前装置运行状况良好,在烟气中氧含量6%时,颗粒物浓度一直在5mg/m3以下、氮氧化物浓度一直在50mg/m3以下。按合同要求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标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b.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功承担过不少于一个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处理投资项目施工,按合同要求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标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运行至今未出现施工造成缺陷或者质量问题。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现在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投标人及联合体成员应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事件记录。
7.技术业绩: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采取的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应在国内置已有普遍应用,且近五年内(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国内热电、石化、钢铁等行业上已应用(烟气超低排放处理规模不小于20万Nm3/h)并投产的业绩不少于1个,20万Nm3/h以下若干个,满足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及浓度限制的要求。
8.投标人及联合体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近十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9.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a.联合体设计单位: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成功承担过总规模20万Nm3/h烟气超低排放即脱硝、除尘、烟道改造等环保建设或改造项目的详细设计,目前装置运行状况良好,在烟气中氧含量6%时,颗粒物浓度一直在5mg/m3以下、氮氧化物浓度一直在50mg/m3以下。按合同要求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标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b.联合体施工单位:自201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功承担过不少于一个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环保处理投资项目施工,按合同要求通过环保验收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标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运行至今未出现施工造成缺陷或者质量问题。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17年02月21日到2017年02月2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3月16日 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16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