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扩建工程勘察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北发改规报[2016]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扩建工程勘察服务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CQXHGX-2017-006
2.2建设地点: 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
2.3建设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本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配置2×350t/d机械炉排炉+2×12MW发电机组,主厂房及附屋、渗沥液处理站的土建工程及公用设施。预留二期350t/d处理规模的设备安装基础;2.4本项目勘察费用: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2.5勘察工期:自接到正式通知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提交正式勘察成果资料(具体勘察进度由招标人安排),勘察服务期限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结束;2.6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详细勘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备有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单位;3.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截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持本投标邀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等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7年2月28日 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北流市朱砂路B4区6号楼
联 系 人: 龙艺元
电 话:0775-6299382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玉林市广场东路373号
联 系 人: 廖婕
电 话: 0775-6221228
2017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