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公司2017年度设备化学、高压水清洗项目
二、文件编号:GHNY-2017-025
内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生活区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的化学或高压水清洗。
三、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投标人一般资质要求
1、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权)。
2、经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4、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标书内体现外需单独提交),如若分公司来投标,需有总公司给予分公司的授权。
投标人专业资质要求
1、有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中国工业清洗协会、中国化工机械动力技术协会颁发的:化学清洗、高压水清洗资质评定证书C级以上(含C级)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并在有效期内。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备注:其中一般资质及专业资质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必须携带原件单独提交,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购买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银行账户转账购买,凭银行票据在我公司财务换取收据之后领取招标文件,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三万元整)(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文件售价:360.00元(三百六十元整)(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7年3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会议室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B座或注册成功并交纳标书购置费后登录电子招采平台zc.guanghui.com直接下载
九、联系人:田顺华
电 话: 0991-2365975
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991-2365012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邮政编码:830002
十一、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标书费缴纳账户:(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单位名称)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帐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密分行伊吾县营业部
账号:29000104000535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17年2月23日
详见网址:http://zc.guanghui.com/cus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