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助农乡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河流口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2.2建设地点:迁安市建昌营镇河流口村
2.3建设规模:建设DN200Ⅱ级无压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道503m,DN300Ⅱ级无压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道541.5m, De160高密度聚乙烯管道540.6m及砌筑检查井、混凝土路面拆除、隔油池、住户院内污水收集井、污水管道、购置30T/d污水处理设备1台套及以上设备土建及安装工程
2.4概算投资:1109568元。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出水水质《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一级A标准。
2.6预计工期:工期日历天数为1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程为70日历天,试运行期为7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水、暖、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 月23日至 2017年3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5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迁安市政府西侧)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
1、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
3、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2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5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到迁安市创客广场A座(迁安市政府西侧)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服务窗口报名登记。招标文件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报名登记的邮箱中。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 2017 年 3月 16 日9:30时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办公大楼二层)
招 标 人:迁安市助农乡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立波
地 址:迁安市政府办公楼12楼1209室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彭立波
电 话:0315-7699396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文奇
地 址: 迁安市丰安大路东侧、海油加油站对面办公楼三楼招标部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马辉
电 话:0315-6531360
传 真:0315-6531366
2017 年 2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