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环保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该局垃圾桶及人力保洁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柞水县环保局垃圾桶及人力保洁车
二、采购项目编号:ZSCG-ZB[2017]01号
三、采购人名称:柞水县环保局
地址:柞水县城北关
联系方式:汪刚 0914- 4325778
四、采购机构名称: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柞水县政府②楼四层
联系方式:程晓红 0914-432548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240L垃圾桶9850个、人力保洁车51辆,采购预算322.13万元。
项目用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六、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有以下条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机):
1)投标供应商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家(垃圾桶及人力三轮车)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不用提供自己制造的产品的授权书;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三份近二年来(2015.1.1至2016.12.30)同类项目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必备);
5)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获取地点:柞水县政府②楼四层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按第六部分要求携带资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授权书、业绩、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同时递交以上部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16日8:5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 分
3.开标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