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服务器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SZCG2017150462
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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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流水号 |
品目 |
规格/品牌/型号 |
数量 |
竞价类型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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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53948 |
服务器 |
////台 |
1.0 |
网上商场竞价(指定品牌型号) |
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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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①采购进口产品的,单项采购预算金额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先报财政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检验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②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5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5〕1号)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一体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电视、空调机、冰箱、冷柜、热水器)等属强制节能产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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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竞价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具有投标权限的注册供应商(供应商注册须知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在网上进行“投标响应”,报名参与竞价、下载查看竞价文件。
(2)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可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消。
(3)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中标人。
(4)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确定中标人后三天内发布成交公告。
(5)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分别在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时间安排:
竞价开始时间 :(北京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 :2017年03月03日 15:00(北京时间)
四、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交货期等要求。
该竞价文件格式适用于服务器、网络设备或者通用类货物的竞价。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允许采购人执行指定品牌竞价; 预算在50万元(含)以上的,允许采购人采用推荐3个或以上品牌竞价方式。
指定品牌竞价:通用类货物或者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允许采购人指定产品品牌型号公开竞价。
推荐品牌竞价:通用类货物或者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服务器、网络设备,采购人可以推荐三个或以上品牌进行公开竞价,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 采取推荐3个或以上品牌竞价时,同一品牌有2家或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的,同一品牌的不同供应商应视为一个有效供应商,以报价最低者为准。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即参与竞价的品牌不足2个)的,竞价失败。
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2)本项目对商品的数量以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产品数量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产品数量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相对应。
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应答文件可不用盖单位公章。
竞价文件中不得设定要求提供代理证书、制造商对项目的特定授权或者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等类似于特定授权形式的其他供应商资质要求。
五、竞价成交原则:
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1)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两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若推荐品牌竞价的,同一品牌产品如果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供应商参与竞价,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准。
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在参与竞价的有效供应商中,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六、供应商资格核查:
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资格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查不合格,认定其竞价无效:
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本项目竞价公告“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资格及要求。
供应商未按《供应商交纳保证金须知》的要求交纳一万元投标保证金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的。
七、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采购人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报价总价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中的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指定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为非指定品牌。推荐品牌竞价的,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品牌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数量违背政府采购计划中产品数量的。
供应商响应的交货期长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交货期要求。
供应商响应的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供应商响应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其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采购需求明细中未明确已取得财政部门等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