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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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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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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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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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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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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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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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购2017B0000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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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工业园区智慧环保6+2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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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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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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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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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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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购2017B0000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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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上下风向第三方检测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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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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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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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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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
2 )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环境在线监控平台、COD、氨氮、水质自动站、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02月28日——2017年03月14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九江市本级(网址:http://jjggzy.jiangxi.gov.cn/jjzbw/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否则投标无效;
4.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保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九江市本级(网址:http://jjggzy.jiangxi.gov.cn/jjzbw/),逾期投标无效;
5.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3月14日下午16:00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
7.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8. 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江西省彭泽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8792337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彭泽商贸广场15栋302室
邮 编:3322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79217678
电子信箱:2446200705@qq.com
开户名:彭泽县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县支行
账号: 14-3473010400003110000000001
九江新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