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长汀县四都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四都镇;
3、招标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开工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专业)。
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有意愿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2月28日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tasc.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纸质版凭报名号到招标代理公司(地点: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 )领取。(注:1、投标人必须在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在网上注册,注册后请登记好公司的人员;2、订单号和报名号请自行妥善保存;3、投标人报名缴费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均需要在网上缴费,为节省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时的时间,请投标人办理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网银,以便购买。4、投标人保证金缴费可以在网上缴费,为方便保证金缴费和退还办理,建议投标人办理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公网银。)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预算清单)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达指定帐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网上报名缴交投标保证金提醒: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作为参加开标的依据,如果投标单位汇出款开户银行是建行,请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缴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汇出款开户银行非建行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后必须根据汇款凭证把信息录入到网上招投标系统。详细操作流程请投标人下载并认真查看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流程,若未按流程进行操作或信息录入错误,有可能影响正常退还投标保证金,单据及汇款凭证上请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为“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工程项目名称和用途)。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9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长汀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汀县四都镇
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137990918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汀分公司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
联系人: 小范 电话:0597-6810929
日期:2017年2月27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账 号:3500 1697 1070 5251 7217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