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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路东延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四经路污水主干管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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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2017-03-03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7-03-01 18:4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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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委托,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永明路东延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四经路污水主干管工程)监理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永明路东延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四经路污水主干管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DGZBZC-2017-008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工程监理服务 永明路东延道路、排水及泵站工程(四经路污水主干管工程),污水主干管接自永明路东延待建D700污水管道,沿四经路自南向北敷设540米至港东十道,沿港东十道自西向东敷设278米至海景二路,沿海景二路自南向北敷设143米接入世纪大道d700现状污水管道。工程敷设d700钢筋混凝土管线961米,管道埋深约5.5-6.3米,敷设d300钢筋混凝土收水支管96米、d400钢筋混凝土连接管18米,砌筑污水检查井23座,新建临时路约557米 21.87
三、项目预算
21.8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5、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其有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IC卡,总监驻场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其有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IC卡。总监、总监代表的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6. 安全总监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及其有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IC卡,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外地企业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培训证书为准)(安全总监可由总监代表兼任,安全总监专业不限)。 7.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进津信息登记卡”。 8.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安全总监均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以上要求提供副本原件,另附各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03-01到 2017-03-06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一号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本文件售后不退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3-07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3-07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一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臧婧雅
2.联系电话:022-2599216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刚:6328751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一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99216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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