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广阳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宁 0316-276006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广阳商城5号楼1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蒙蒙13718171619
采购预算金额:6858930.00
采购用途 :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实施地点 :大伍龙村、大枣林村、彭庄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环保设备的生产;1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5.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16.2、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16.3、税收证明:近期缴纳至少2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16.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6.5、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U盘,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3-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3-08
时刻说明: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8日8:30-11:30,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371817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