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XX2017030104
工 程 名 称:宝安区新安街道裕安路以南片区污水支管网完善工程建筑物第三方监测(小型工程)
公 告 时 间:2017年3月2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7年3月9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根据工程实际情,考虑本工程各分段施工的现场的特点,对施工现场约806栋楼房屋进行监测,估算观测次数共计12896点,并将现场监测结果反馈给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工况发展,对开挖方案进行调整,优化设计,达到施工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目的。
招标部分估价:49.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7-03-06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7-03-07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含监测))甲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资格;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二)在截标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须知第五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三)《投标承诺书》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提供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五)项目负责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补充的其他条款: 1、投标文件扫描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2、非因网上招标系统原因而无法打开审查的; 3、资格文件证书超出法定有效期的; 4、未按投标承诺书附件内容提交资料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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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3月2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7年3月9日 18:00时(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高荣望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骆永生
联 系 电 话:0755-2349615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黄工 0755-82487381 13632563212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