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师一八六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排水、供热工程由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6】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一八六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水、排水、供热工程;
2.2建设地点:第十师一八六团;
2.3建设规模:新建PE100给水管网De400-De50长14337米、新建HDPE排水管网d800-d300长9817米、新建供热管网DN600-DN100长2*8101.5m及配套检查井,2座换热站工程;
2.4工程投资:2418.48万元;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招标;
2.7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疆外企业具备进疆备案册及进兵团备案册到北屯博望东街购物公园一栋五楼信实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楼一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
联系人:王孝莽 139997951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桃桃 09067513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