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嵊州市丰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长乐镇给水改建工程(勘察)
4、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5、发包价:人民币370152元。
6、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长乐镇给水改建工程(勘察)的地质调查、钻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对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为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提供工程地质资料,编制满足不同阶段所需的成果报告文件等及附属工程和相关后续服务。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9、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1)竞包企业资质:本次竞包要求竞包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 甲 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或注册地在市外但在嵊州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具有进嵊登记备案证明。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0、报名随带资料:
凡有意参加竞包者,竞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进嵊登记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设立分公司的随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1、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发包文件资料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及发售发包文件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投标220办公室。
12、竞包办法: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采用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让利幅度为30%-40%,各档之间步长为0.2%。
(2)按报名顺序由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证明均为原件)在摇号箱内当众摇取让利率,由监督员当众公布。前一家摇取的球号在后一家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
(3)决包:摇取的最大让利率为中包让利率,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若出现并列最大让利率,由并列的竞包人按原摇号顺序再次摇号,以摇取的数码值最大者为中包候选人,让利率按第一次摇出的计算。
中包价=发包价×(1-中包下浮率)。
13、竞包保证金: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息)。中包人已缴纳的竞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中包的竞包人持相关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退还竞包保证金。
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合作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000031499848 ;银行地址:长乐镇商业街。
14、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10%。
15、发包时间:2017年 3月10日10时
提交竞包文件及发包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四楼会议室。
竞包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16、发包人联系人:施宋伟 联系电话:0575-83790568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任燕联系电话:0575-83338198
17、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参加发包会议。
1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发包人:嵊州市丰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