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财务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水务局委托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吴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曲阳污水处理厂外排管道及减量提标工程财务监理(含审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W1502。
2、项目名称:本项目包含三个独立工程,即上海市吴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曲阳污水处理厂外排管道及减量提标工程财务监理(含审价)项目。
3、项目管理及主要内容: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为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工作全权委托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的主要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建设规模和工程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包含三个独立的建设工程项目,分别为:上海市吴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曲阳污水处理厂外排管道及减量提标工程。
4.1 吴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原厂区用地范围内即宝杨路以南,海江路北侧,东沿随塘河,不新增建设用地。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并预留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改造的可能;脱水后污泥含固率大于20%;除臭标准执行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GB18918-2002)一级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改造粗格栅控制及螺旋输送机,更换1台变频控制泵;改造细格栅为双渠道结构,增长螺旋输送机;改造初沉池及生物池为FCR反应池;改造紫外消毒池为加氯消毒池;新建120平方米加药间1座;保留利用原有2台鼓风机(变频),新增4台风机;更换离心脱水机;新增1#除臭、2#除臭设施;改造配套管线(包括新增供气管,改造混合液回流管,拆除污泥回流管等);取消重力浓缩池。施工工期预计18个月。
4.2 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工程位于石洞口污水处理厂东北部,不新增建设用地。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尾气排放执行上述标准中的厂界二级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综合池(容积73222立方米),1座溢流水调蓄池(容积46124立方米),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容积41476立方米)、加氯加药间、出水区管理用房、出水区配电间,以及道路、绿化、通讯、电力、供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增设污泥杂质分离设施,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泵房、一体化生反池、除臭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新增建筑约2000平方米。施工工期预计18个月。
4.3 曲阳污水处理厂外排管道及减量提标工程
工程位于曲阳污水处理厂内即东体育会路430号,不新增建设用地。
建设规模: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或接近一级B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更换5台污水提升泵,2台(一用一备)流量为833立方米/小时,用于对外排放;3台(二用一备)流量为625立方米/小时,近期用于厂内提升,远期用于对外排放。厂内增设硫酸铝配置投加系统。同步实施维持生产措施。自污水处理厂,沿玉田路、曲阳路新敷设一根外排污水输送管,长约1.4千米,管径1000毫米。预计施工工期12个月。
5、项目批复总投资及投资组成:
5.1 吴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9550.52万元。
5.2 石洞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4679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93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68万元、预备费2177万元、建设期利息1073万元。
5.3 曲阳污水处理厂外排管道及减量提标工程
项目总投资27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6万元、预备费125万元、建设期利息62万元。
6、服务期:
自项建书获批复后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之日为止。
二、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内(2014年12月31日后)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三)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证书满三年;
(五) 配备从事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并且配备有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资格的专业人员;
(六) 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单项建安投资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厂、污水泵站、污水管网)项目的财务监理或工程审价项目(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中未提及承担财务监理或审价服务的建安造价基数,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认可);
(七) 投标人为本项目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拟定的负责人同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财务监理项目不超过2个(含本项目),本项目所含三个独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唯一;
(八) 外地企业在上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专职服务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
(九)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专业素质,且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完善;
(十) 具有一定的资产、财务(投资)能力及赔偿能力(报名需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十一) 凡是此前已接受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或审价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的公司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十二)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
(十三) 已为本工程提供相关的服务的单位或可能存在利益往来的单位,不应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四) 符合[沪府办(2010)41号文]中《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的其他必要条件。
(十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 营业执照副本;
(二) 税务登记证;
(三)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证书;
(四) 上年度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
(五)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即近五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单项建安投资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含污水厂、污水泵站、污水管网)项目的财务监理或工程审价项目(须提供合同;如合同中未提及承担财务监理或审价服务的建安造价基数,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认可);
(六) 外地企业在上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 购买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国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二)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三)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不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4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公开举行开标仪式。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投送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当天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带好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
六、联系方式:
招标方: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江上游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桂林路888号
联系人:吕旻
联系电话:38723188
招标代理方: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联系人:沈震
电话:63234076-1024
传真:66983070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与“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进行全过程审价服务”不可同时中标,即投标人可对招标两个项目分别投标,两个招标项目各自独立甄别并计算商务分,但“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进行全过程审价服务”的中标单位,在本项目的评审中,技术标得常数分20分(不再参与专家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