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红河州环境监测站监测仪器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监测仪器采购(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空气智能TSP/PM10综合采样器、便携式交直流电源、重金属吸收吸附筒、重金属吸收吸附片、鼓风干燥箱)。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3.采购人预算价:507900元。
4.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全部交货。
5.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并负责安装。
6.质量承诺及质保期: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二年。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财务报表, 若是2016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1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的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7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云霞路裕安苑11-1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8.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9、采购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竞争性谈判采购时间:2017年3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蒙自市云霞路裕安苑11-1号三楼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红河州环境监测站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赵睿
电 话:1350873051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云霞路裕安苑11-1号
联 系 人:周婷 杜莉娟
电 话:0873-3033815 18014385380 13887360536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