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山县城西市场、城北环路、污水处理厂安置地土方工程 |
| 品目 |
工程/工程准备/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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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灵山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03日 10:5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03日 08:00 至 2017年03月09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灵山县江南路长丰公寓201房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3月23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6号东升豪庭第1栋一单元2108房 |
| 预算金额 |
¥280.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德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7-5183286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4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檀大敏 186077731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山县江南路长丰公寓20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德伦 0777-5183286 |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城西市场、城北环路、污水处理厂安置地土方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T-2017-LSZC01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灵山县城西市场、城北环路、污水处理厂安置地土方工程,总填方面积76651.6平方米,总填方量176490.5立方米,总挖方量23.7立方米,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80.5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县江南路长丰公寓201号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 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即 2017 年 3 月 21 日)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59 8620 5250 37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6号东升豪庭第1栋一单元2108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在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6号东升豪庭第1栋一单元2108房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443号
联系人及电话: 檀大敏 186077731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长丰公寓201房
项目联系人:黄德伦 联系电话:0777-5183286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642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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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