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K201502评审日期:2015年03月27日公示日期:2015年03月30日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公司营业执照的主营部分与采购项目性质相符合。(三)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四)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五)投标人(含其授权单位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处罚的纪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六)公司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七)公司简介。(八)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代理销售或授权证明(设备制造商除外)。(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十) 在东莞市内有厂家自建的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上门服务.采购人名称:东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采购人地址:东坑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东坑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坑项目负责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69-83861088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 A |
2015年03月27日 |
579300.0 |
东莞市立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 |
附件:
DK201502结果公示.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