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年3月30日 招标编号:SXZB-1503 0623H045/01
项目名称:石灰石采购
1.招标条件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同阳光脱硫制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同阳光脱硫制剂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包。
2.2包1: 石灰石规格和需求量:1
2.3 包2:石灰石规格和需求量: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一般纳税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采矿供货能力、信誉良好。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企业。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石灰石的化验报告及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近一年同类型的相关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六)年产量不低于15万吨;
(七)开标前,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八)本次招标设拦标价,投标方应详细准确核算各项成本,高于拦标价则为无效投标。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出示如下有效期内的资质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做为备存资料),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石灰石的化验报告及相应的质量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5.2开标时间:
5.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阳光脱硫制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
邮 编:037043
联 系 人: 郝先生
电 话:0352-508630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交通大厦后院四层)
邮政编码:030001
电 话:0351-8267146
E-mail:sxzb-3@163.com
传 真:0351-8267052 0351-8267051
联系人:刘斐
开户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帐 号:141000686018000837201
行号:301161000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