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亭乡高岩村村庄整治工程-村内环境整治、垃圾房、外立面改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鹿招15-05
发包方式: 招标发包-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 日
建设单位:余姚市鹿亭乡高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余姚市鹿亭乡高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鹿亭乡高岩村村庄整治工程-村内环境整治、垃圾房、外立面改造
工程地址:鹿亭乡高岩村内
建设规模 : 工程 造价约62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
工期要求:80日历天内
招标范围:挡墙砌筑、新建文化公园、外墙涂料及新建垃圾房两座等工程的施工(详
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包括但仅限于 继续教育合格
且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潜在投标人的 临时建
造师 )或经余姚市建设局备案的市政专业项目经理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 : 2015年 04 月 08 日09:30时
投标信誉保证金 : / 元整
投标信誉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09:30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止,逾期下载(或未下载)的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余姚市招标投标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①经向余姚市检察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② 在宁波工程建设网和余姚市招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间的或在宁波市和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告平台网上 列入“ 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
③潜在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未解锁或未审核) 的。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的“投标人注册”栏中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的联系人: 史工、 龚工,联系电话:0574-62638716、6263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