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海荣路临时垃圾中转站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滨海工业园海荣路西侧;
工程造价:约15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垃圾中转站、污水池、道路等工程;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报名携带证件: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⑷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5)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3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在所有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签入围15家单位;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凭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3000元(开标时现场出示)或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执行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2日 16:30 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 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河路568号 地 址: 象山县丹峰西路436-6四楼
联 系 人: 骆舒爽 联 系 人: 欧雨
电 话: 0574-65783033 电 话: 0574-65005173
传 真: / 传 真: 0574-6500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