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4年石漠化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22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自治县2014年石漠化治理工程施工 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安发改农经[2014]5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机耕道长8300米、沟渠8300米、牌坊1个,概算投资约233.72万元,地点:镇宁自治县良田镇。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内容施工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七家转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3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7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 09时至17时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3 1 日至 2015 年 4 月 7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 11 时 30 分,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同时发布。
9.其他
(1)报名时以本条为准:提供的委托书须按我中心模板填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否则我中心不予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事宜,请点击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农民阻工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3)报名时还须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且中标后不能更换)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附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且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4)该项目不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三力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镇宁自治县城关镇 地址:
贵阳市富水北路42号银桥大厦16-4
邮编:
561200
邮编:
550001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985737532
电话:
1898409153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3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