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与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发改投资〔2015〕3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投资计划,黑龙江省水利厅以黑水发〔2015〕106号文件《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地点和规模的通知》下达建设地点与规模,实施方案已由庆安县发改局以庆发改〔2015〕3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5-164。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根据前期工作和批准文件,庆安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各村屯地理位置、人口及水质状况等布置90处(包括学校)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村屯210个,人口7.79万人,学校43座,师生人口0.89万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供水设备、厂房、管道铺设、给用水聚乙烯管材采购。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按项目所在乡镇位置划分)
一标段:工程监理
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厂房、管道铺设、供水设备制作安装
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厂房、管道铺设、供水设备制作安装
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给用水聚乙烯管材采购。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29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第一标段(工程监理)要求投标人资质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二、三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担 任何其他在建工程;第四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报名时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一、二、三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二、三标 段)、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如是法人,则不需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500元每套,售后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4日9:00分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5年4月8日9:00—11:00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之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将需要咨询的问题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4月8日14:00—16:00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向投标人发放答复函,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答疑回复文件并签字确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451-58874267/15084590652
201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