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inv-2014-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2015】79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襄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工程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襄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3.2617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涉及6个乡(镇、办)、1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约16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打水源井、铺设输水管道、井灌配套设备、电力配套设备、新建管理用房及站区其它配套设施工程。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划分9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1标段:供水站工程;
第2标段:打井工程;
第3标段:压力罐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4标段: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
第5-6标段:供水管网安装及配套工程;
第7-8标段:管材采购;
第9标段:监理标段;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为准。
注: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第 2-4、9 标段每个投标企业只可对符合其资质条件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报,第1、5-6、7-8标段每个投标企业可对符合其资质条件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报(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在所投的2个标段中均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获得中标资格;
2.2 工期要求:第1—8标段:60日历天/标段;
第9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第1、5-6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8)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1.2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凿井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4)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1.5 第3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从事生产压力容器及相关设备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含600万元),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
(3)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1.6 第4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1.3 第7-8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8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
(4)产品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结论为合格(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13663—2000)】),并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1.7 第9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 27日至 2015年04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www.xczbtb.com)。咨询电话中心信息部: 0374—2968227,工作时间内接听)。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04 月 02 日至 2015 年04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购买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五楼)业务受理室。
5.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身份证、公司委托函必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的企业授权委托人信息一致,以网页公示为准)、河南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信用档案备案网页、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行政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4-27197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15188535394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电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襄城县水利局
电话:0374-2719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