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盐城市瑞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郭猛镇水环境整治项目2017年圩堤加固向阳河驳岸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对外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委托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工程的有关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郭猛镇水环境整治项目2017年圩堤加固向阳河驳岸工程。
2.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
2.3招标范围:郭猛镇水环境整治项目2017年圩堤加固向阳河驳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向阳河河道两岸未建驳岸部分均建设钢筋砼驳岸共计6981米;桩号2+277处拆建24*5.6mⅡ级桥梁一座;建设亲水平台5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7 年 4 月上旬。
4、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
4.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 1200
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
4.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5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年9月―2017年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参保缴费清单需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5、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7年 3 月 21 日8:30时至2017年 3 月 29 日17:30时(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原件材料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4#楼517室)。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拾万圆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8、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9、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考虑进场道路给施工、运输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施工场地、地方矛盾、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电供应、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本工程严禁挂靠投标,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上网公示且向省建设厅建议降低或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招标人(盖章):盐城市瑞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中
联系电话:0515-8848832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 0515-8889933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4#楼517室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