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运行资金来自运营资金,现对该厂日常运行所需次氯酸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次氯酸钠采购
2.2项目编号:GMHG15062
2.3 招标内容: 次氯酸钠 采购量约200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4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贾鲁河桥交叉口向东500米。
2.5 交货期:分批交货,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本次采购物资的供应能力(包括运输、装卸等服务)、具有销售次氯酸钠的相关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
3.2相应质检机构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5年 3月 31日至2015年4 月7 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报名。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如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则需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代理公司公章)。另需携带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代理公司公章)
(3)已报名的投标人于2015年 4月 8日9:00~17:3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4月2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6、招标人定于2015年 4月2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国基路与长虹路交叉口)
邮 编:450044
联系人:张勇
电 话:0371-63985355
传 真:0371-63985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 编:450002
联系人:凡银虎
电 话:0371-69131983
传 真:0371-69131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