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ZS17030033
2、项目名称:资源分公司工业垃圾(一、三钢)销售招标
3、销售单位:马钢冶金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分公司
4、招标销售货物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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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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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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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货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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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垃圾(一、三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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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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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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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物料描述:该物料为现货,主要为马钢第一钢轧总厂、马钢长材事业部(南区)所排出的工业垃圾,物料中含有少量耐火材料、金属料及其他杂物,以现场实物为准、销售单位对物料质量不做保证。
4.2提货要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先将现场库存全部提完,如物料量不够,销售单位不承担责任,合同自动终止。中标人如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现场生产受阻或影响保产,销售单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中标人按违约处理。
4.3提货地点:资源分公司回收一分厂南区磅房东侧。
5、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履行合同能力。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要求:请持以下资料到马钢招标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1.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
6.1.3从网站上打印的《招标公告》页面(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代表签名)。
6.2获取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11:00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公休日除外)。
6.3获取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生产指挥中心辅楼4层419室。
6.4业务联系:汪女士0555-2875772 传真0555-2875773
6.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可现金购买,亦可汇款至下方工本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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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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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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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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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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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马鞍山马钢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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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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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706215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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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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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65010017 |
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工本费”字样及招标编号(工本费账户收款单位集团括号为:无输入法状态下的括号) |
7、现场踏勘:
7.1踏勘时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30日11:00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公休日除外)。
7.2踏勘联系人:汪先生18655563226。
7.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并向指定踏勘联系人详细了解该物料发货频次、发货细节等综合信息,同时一并了解《资源分公司客户现场提货承诺确认书》的具体内容。
7.4环保要求:销售单位在发货时将对该物料进行洒水降尘,中标人不得以该理由延迟提货或终止合同。中标人在运输、堆存、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如未能达到要求,销售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且销售单位因此而受到的处罚及经济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8、投标:
8.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下方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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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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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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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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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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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马鞍山马钢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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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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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17532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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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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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65010017 |
| 注:汇款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及招标编号(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集团括号为:无输入法状态下的括号) |
8.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11:00。
8.3投标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生产指挥中心辅楼4层419室。
8.4投标联系:汪女士0555-2875772。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投标。
马钢招标中心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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