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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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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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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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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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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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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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氯消毒粉(A剂+B剂)(36%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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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A剂1公斤+B剂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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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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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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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氯化铝(30%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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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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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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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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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铣胺(800万单位阳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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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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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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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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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二氧化氯检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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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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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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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货期限
三个月。
三、比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
3.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名需交的资料
(一)资格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非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化学产品经营范围。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文件
1. 产品报价单(以人民币报价,此报价为包送货、换货等全包价)
五、报名要求:
(一)报价文件单独密封。
(二) 参与比选单位将资格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采购部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后将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后会同报价文件交至审计科办公室登记报名。
(三)比选文件规范装订,所有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鲜)章,未盖章或资料不全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六、质量承诺
中选供应商严格按照医院要求保证产品质量,若未按照医院要求送货,甲方有权拒收货,并承担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付款方式
中选供应商于供货次月10号前向医院提供全额正式有效发票,医院在收到发票后的二十天内支付货款。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3日(8:30至12:0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审计科办公室。
审计科:028-89339367。
九、比选时间
待定。
十、比选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东四路15号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十一、比选方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者中选。
十二、监督电话
党群部 028-83623936。
十三、咨询电话
采购部 028-83623005。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