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包括垃圾外运等,财政预算1367.518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须装订成册:
1、温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供,见本项目公告附件(4),自行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使用投标人账号登陆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本项目(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投标人后领取CA证书,系统相关问题请联系0577-55889816)。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止。
五、标书发售及开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3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路110号403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一楼收标区(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
六、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投标人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投标时自行打印凭证即可。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尚信路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0577- 888916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路1100号403室
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0577-88897752/15988783447 传真:0577-88897751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鹿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7-88359173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