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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文化路(发改局门口至西环路片区主干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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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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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
有效期至: 2015-04-0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3-31 00:00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yusz2015    未注册
  • 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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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第1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HCZB(宁)2015-033号屏南县文化路(发改局门口至西环路片区主干道)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发改投资【201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屏南县文化路(发改局门口至西环路片区主干道)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屏南县西环路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城市主干路,道路里程560m,路基宽度30米,其中含桥梁一座。
2.4投资总额:暂按人民币1686.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按人民币1283.55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5.2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广电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桥梁、照明、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交通、绿化等专业工程 及施工期间职专临时通道的设计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5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暂按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或联合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勘察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规划宽度≥30米且长度≥560米的城市主干路。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331日至20154 4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025号(旧建设局一层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4 22 日上午9 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025号(旧建设局五层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 法人 授权代表代替〔须持个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 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代表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283.55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39.76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33号
电话:13376930677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华侨农场一层
联系电话:13959437682 传真:0593-2818788
联 系 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屏南县支行
帐户名称: 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6320017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025号(旧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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