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郑蒲港新区第二(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二、项目编号:皖E0-18-2017-02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3月16日
四、变更内容:
一、招标公告:九、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2)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 招标公告:九、投标人资格要求第6(2)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资金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开标时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至投标截止日前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需提供2017年 3 月 28日至2017年 4 月 11 日期间银行盖章的资金证明原件】。
2、联合体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控股的项目公司)至少具有1个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能力达5万m?/d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项目必须为BOT方式或TOT方式)。【以上业绩在开标时需提供(特许经营协议原件、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原件、业主证明材料原件)或(特许经营协议原件、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原件、政府运营费用支付凭证原件);若为控股项目公司的业绩,还另须提供证明其控股身份的其他资料原件,如《项目公司章程》等】。
3、联合体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①和②。
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招标公告“九、投标报名” :
1、投标人可于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4 月 1 日,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017年3月27日



